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条件(最新6篇)

时间:2012-07-02 02:48:4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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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条件 篇一

股权质押合同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手段,通过将股权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可以获得资金支持。然而,在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之前,双方需要明确合同生效的条件,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首先,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通常需要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双方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证券法》等,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双方应当确保股权质押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次,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还需要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生效的具体条件,例如质权人向出质人提供的贷款金额、质权人和出质人签署的合同等。只有在这些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合同才能生效。

另外,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还需要满足法院认可的条件。如果合同中约定的生效条件无法达成,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同。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判断合同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并做出相应的裁决。

最后,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还需要满足公证的要求。公证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在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之后,双方可以选择将合同进行公证,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公证机关会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核,并在合同上盖章,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法律法规要求、合同约定、法院认可和公证要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只有在这些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合同才能生效,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条件 篇二

股权质押合同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手段,通过将股权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可以获得资金支持。然而,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首先,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通常需要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证券法》等。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次,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还需要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合同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生效的具体条件,例如质权人向出质人提供的贷款金额、质权人和出质人签署的合同等。只有在这些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合同才能生效。

另外,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还需要满足法院认可的条件。如果合同中约定的生效条件无法达成,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同。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判断合同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并做出相应的裁决。

最后,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还需要满足公证的要求。公证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在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之后,双方可以选择将合同进行公证,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公证机关会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核,并在合同上盖章,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法律法规要求、合同约定、法院认可和公证要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只有在这些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合同才能生效,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条件 篇三

质权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出质人(乙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方式: 传真:

鉴于甲方拟为 (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借款服务,为此借款人与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与受托人签订了《融资服务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乙方自愿以其具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股权权利质押给甲方,为《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义务以及《融资服务合同》项下委托人的全部义务提供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股权权利质押作为担保。为明确本合同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

一、《借款合同》指由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已签订的编号为 的《 借款合同》。

二、本合同所指的“债务”系指因《借款合同》所约定之债务,即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因借款人逾期而由甲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即诉讼费用、公证费用、律师代理费、执行费用等)。

三、本合同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合同将不因其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四、当援引本合同、《借款合同》时,应当包括该合同经修改、补充、变更部分及其附件。

第二条 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在此为质权人的利益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

一、出质人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公司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有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合同。

二、出质人已经根据法律和 公司的章程及有关合同对 公司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相关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三、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出质人未就部分或全部质押股权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出质人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免于任何担保权利(但根据本合同设立的担保权利或质权允许的其他担保权利除外)。

四、除非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五、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出质人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六、出质人保证,已向质权人真实披露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 公司在本合同第三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七、出质人承诺,一旦 公司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出质人将立即以自己的财产予以弥补,并且不因此向 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第三条 质押标的

出质人将其对 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质押给质权人,作为向质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反担保。

第四条 担保范围

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所承担的全部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对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五条 质押期限

自主合同项下被担保人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质权人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的质权。

第六条 批准和登记

一、出质人向质权人承诺,出质人签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已经获得 公司(质押股权所属公司)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同意,并在签署本合同后立即将质押事项记载于 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 公司原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手续。

二、出质人应向质权人提交出资证明书或提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第七条 质权的实现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物以实现质权,不受还款期限的限制:

一、出借人依法要求借款人提前履行债务,但借款人未依约履行;

二、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四、借款人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被宣告破产、解散、清算、企业体制改变等导致甲方将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发生;

五、借款人或乙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纠纷,以及其他足以影响甲方利益情形发生;

六、法律法规规定质押权人可实现质押权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质权实现的方式

质权人有权采取以下方式实现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质权:

一、与出质人进行协商并决定质押股权的价值,以该质押股权进行折价;

二、通过公开拍卖或变卖等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并从处分所得中优先受偿;

三、以双方约定的价格,受让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质押股权;若有关主管机构同意,本条款同时构成出质人与质权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若有关主管机构另有要求,则出质人应按本条款的约定与质权人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一)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二)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三) 乙方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妨碍甲方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股权。

二、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宣布乙方提前承担担保责任,依法处分质押股权;

(二)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要求乙方按照承担担保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约定违约金数额的按该条款约定的数额支付);

(四)仅需通知,将乙方对甲方享有的其他债权与甲方享有的质押担保债权相抵销。

第十条 出质人的赎回权

在质权人实现其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前,或者在质押股权的拍卖过程完成前,出质人可以质权人同意的方式和价格买回其质押的股权。

第十一条 转让

本合同应约束当事人及其各自继承人、经许可的受让人和被转让人,并对其有效,但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解释。

二、各方就本合同所生之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质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予以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为自然人时仅需签字)后,并在被担保人与贷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一、本合同及其附件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在本合同签署前各方的信函来往、声明、协议或其他任何文件不得优于本合同及其附件。

二、本合同构成出质人与质权人之间独立的合同,其效力不受主合同的影响。即使主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任何原因而部分无效或全部无效,出质人也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持 份,另 份作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之用,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

签订时间: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

签订时间: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条件 篇四

股权质押合同(样式一)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贷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条件 篇五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a公司合法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受让b公司持有的_________公司(下简称“d公司”)_________%的股权;

3.b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_________%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出质人:指a公司;

质权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_________%的股份;

股权转让协议: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签署的转受让d公司_________%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________%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

第二条?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第三条?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_________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_________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四条?加速到期

一旦出质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让义务,则视同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让义务,其所余的全部受让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受让的股权行使质权。

第五条?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

(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

(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简称“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省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省工商局取得签发给质权人的有关权利证书。

第六条?证书的保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有关证明和文件应交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协议按第7条第2款终止后返还给出质人。如果出质人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质权人应允许出质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这些证明和文件,出质人应在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后将其还交质权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条?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记后生效。

2.本协议在出质人如约支付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或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转让价款的价款后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质权人就出质人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出质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在本协议项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赋予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的违约行为,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今后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九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并按其届时有效的_____规则_____解决。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省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2.本协议用中文书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

3.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条件 篇六

经贷款人___________与借款人____________充分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的贷款,贷款

年利率为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质物

1.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人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贷款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6.贷款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贷款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质押人对贷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a.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b.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c.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____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2.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金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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